呼和浩特市绿地海绵化综合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1000001000983001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绿地海绵化综合建设项目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政府投资100%,自筹0.00%),非国有投资0.00%,项目计划投资15605.57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地海绵化综合建设项目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1.一标段:呼和浩特市绿地海绵化综合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2.二标段:呼和浩特市绿地海绵化综合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三)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城区;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海绵综合体项目包括公园调蓄设施、大黑河郊野公园海绵生态修复、市本级海绵型公园、市本级海绵绿道4个部分。其中公园调蓄设施包括公主府公园、满都海公园、万和公园3个公园的改造;大黑河郊野公园海绵生态修复为大黑河郊野花带建设工程,面积为69.98万平方米;市本级海绵型公园包括27处公园的绿化工程、硬化工程、土方工程、构筑物小品及设施购置等建设;市本级海绵绿道建设34.6公里。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监理等进行招标,具体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15010000010009830001001 | 呼和浩特市绿地海绵化综合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 | 158日历天 | 15460 |
呼和浩特市绿地海绵化综合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 |||||
E15010000010009830001002 | 呼和浩特市绿地海绵化综合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总监理工程师:全国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158日历天 | 145 |
呼和浩特市绿地海绵化综合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呼和浩特市绿地海绵化综合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信誉情况: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总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作为投标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呼和浩特市绿地海绵化综合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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