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塔山街道2026-2027年度限额以下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自筹或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建设地点:塔山街道辖区内。
2.2 招标规模:塔山街道办事处建设的单项合同价在1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设计项目(按需);工作服务范围外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调。(下辖各村社有需要的经申请可参照执行)
2.3服务范围: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市政(含风景园林)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桥梁、景观绿化、管线、安全标志、路灯、智能化等内容)、房建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幕墙、电气、给排水、消防、装饰装修、弱电智能化、暖通等内容)、建筑改造项目的房屋结构检测及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图变更、设计联系单等)。中标方若无相关专业资质的,可由中标方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设计法律连带责任。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服务期限:设计周期以单个项目合同为准,项目总服务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③、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桥、给排水)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类或园林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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