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力湖一街精品路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7520 | 工程名称 | 吉力湖一街精品路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7520001001 | 标段名称 | 吉力湖一街精品路改造工程设计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3月0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3月0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于海宾 | 正高级工程师 | 181127664 | 2.980000% | 2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并且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 | 94.9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于海宾 | 刘斌 | 童颖 | ||||||||
注册资格 | 正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181127664 | 00178920 | |||||||||
投标报价 | 2.980000% | 2.970000% | 2.300000% | ||||||||
工程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并且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并且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并且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 | ||||||||
评审得分 | 94.92 | 80.82 | 80.69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业绩:1.五爱街、北文萃路和东一环街道更新工程北文萃路(青年大街-五爱街)街道更新工程设计、2.北文萃路二期和二纬路街道更新工程设计一标段、3.2021 年沈河区道路更新工程—建院街(文艺路—文化路段)、4.城市更新民生保障行动项目(二期)-街道更新和背街小巷工程-皇姑区背街小巷工程设计、5.云龙湖公园方案设计、6.赤山公园和丽江公园方案设计、7.于洪区背街小巷-香炉山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8.2021 年于洪区背街小巷工程(洪湖北街、长江北街、珍珠巷)设计、9.2022 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东区背街小巷整治工程设计三标段、10.2022 年沈河区老旧小区周边背街小巷工程一批设计、11.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大东区)工程设计、12.大堤路(谟家-四环东段)快速路工程设计。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业绩:1.SF-KT2020W 区域城建工程设计、2.辽宁省沈抚新区 2020 年新城建设项目(伯官大街-四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咨询和设计、3.辽宁省沈抚新区 2020 年新城建设项目(四环-旺力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咨询和设计、4.澄湖公园景观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5.铜官大道(彩虹路-花果路)及物流园周边彩虹路、湘江大道绿化工程。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业绩:1.南阳市原西环路(麒麟路-中州路)道路工程、2.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府路西延工程设计项目、3.汇源道(永兴路一银河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4.G220线沈丘县城至白集段拓宽改造工程、5.巩义市2019-2020年今冬明春园林绿化项目唐三彩路绿化设计项目。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不同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投标行为中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 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 ||||||||||
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2.其他;不同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投标行为中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 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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