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三灶中心小学校园绿化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三灶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三灶中心小学校区;
1. 2.2工程规模:阜宁县三灶中心小学校园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为围墙西侧花池改造,中心路两侧行道树栽植,中心路东侧花圃改造,绿化土回填、苗木栽植(广玉兰树、红叶石楠、 桂花等绿化栽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预算价:12.76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养护期2年(自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阜宁县三灶中心小学校园绿化提升工程 | 阜宁县三灶中心小学校园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为围墙西侧花池改造,中心路两侧行道树栽植,中心路东侧花圃改造,绿化土回填、苗木栽植(广玉兰树、红叶石楠、 桂花等绿化栽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3.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3.1.4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如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申报料);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大专及以上的学历(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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