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作为主办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作为承办单位,现举办西单连廊空间提升方案征集活动。通过国际方案征集,在地商家、街道社区等多方公众参与,整合周边建筑资源,加强空间统筹,以期建立完善的慢行系统,完善的商业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为西单注入文化、艺术、数字和科技元素,塑造西单具有国际消费魅力的商业空间。
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4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单连廊空间提升方案征集
项目规模:设计范围包括5座人行天桥,汉光百货、君太百货、西单大悦城、华威大厦、联通大厦组团、西单商场、西单国际大厦、西西友谊等各个楼宇与商业综合体的内、外连廊,以及一、二层公共空间。其中,汉光-更新场节点、君太-大悦城-蒙藏节点、3号桥-4号桥-5号桥节点是三个重要设计节点。设计单位需在总体设计的基础上,深化三个节点设计方案。
设计任务:设计改造西单廊桥及公共空间,提升廊桥系统的慢行连通性、优化廊桥与周边建筑和业态关系、增设全时全龄友好设施、研提长效管理机制策略。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征集设计周期:约70天。
2.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3. 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邢亚利、徐兴华、郝晴、马晓新、朱小锋
联系电话:86-10-82575137—256/812
传真:86-10-82575840
E-mail:kjysanbu@163.com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或景观设计的相应资质或资格,相应资质或资格要求如下: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依其所属国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或风景园林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3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5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E-mail至征集指定邮箱kjysanbu@163.com或递交至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7日17:00 (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2023年2月28日开通。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中午12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
8.1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A3版面设计文册、A0标准轻质展板、模型、电子文件和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3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5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6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2 应征设计补偿金
承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承办单位不予支付补偿金:
(1)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 奖项和奖金的设置
此次征集通过应征设计方案评审,总体设计选出1个优胜设计方案,三个重要节点各选出1个优胜设计方案。总体设计的优胜设计方案奖金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获得总体设计优胜设计方案的应征人应对其方案进行优化,并配合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完成方案综合工作。
8.4 征集后续工作
本项目不依据方案征集的结果授予设计或咨询合同,项目的实施单位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设计单位。
8.5 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6 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7 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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