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花苑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39H02P)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花苑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TC239H02P),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星市团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31100.24 ㎡,规划总建筑面积 41552.95 ㎡(共 9 栋 222户),本次拟建拟建住宅总建筑面积 21620.24㎡,共 5 栋。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5、设计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人员并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工程类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7、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publicity.html)。(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企业在3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3日10时00分00秒---2023年03月01日2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3日10:00至2023年3月1日20:00。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明珠大厦8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或哈密市红星南路与红星西路交叉口星悦庭院2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哈密办事处,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16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一正三副,电子版一份)递交至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延安路华庭商务酒店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5日16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延安路华庭商务酒店会议室、见面开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拟建住宅总建筑面积 21620.24㎡,共 5 栋,139 户,均为地下一层,地上 6-8 层,剪力墙结构;商业建筑面积 1455.04 ㎡,共 1 栋,地下一层,地上二层,框架结构;换热站建筑面积 210.63 ㎡,地下一层;以及相应的室外配套设施建设(包括管网、绿化、硬化、亮化以等)。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含竣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EPC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协助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2)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设施、附属建筑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相关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装饰装修(含室内外装修)、室外配套设计(绿化园林设计)等,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品牌选型要求、限额设计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编制竣工图、提供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含专项评审的组织及服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任务书为准。(3)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方采购,发包方不指定生产厂商与供应商,如因建筑材料及设备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交付或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承担责任。(4)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为准。(5)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星市团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
联系人:夏长鑫
电话:130312292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明珠大厦8楼、哈密市红星南路与红星西路交叉口星悦庭院2楼
联系人:杨子良、赵雄飞
电话:18195938320
电子邮件:yangziliang@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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