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无锡市中心城区智能化停车场改造提升和新建工程(二期项目)(项目名称)东风木业D地块东侧地下停车场配套和覆绿工程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中心城区智能化停车场改造提升和新建工程(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中心城区智能化停车场改造提升和新建工程(二期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梁行审投备[2022]1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梁溪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梁溪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_梁溪区 无锡市梁溪区区域内 | |||
工程规模:用地面积约1.798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景观绿化、照明、给排水、配套、景观桥工程,建安费约为2121.5万。 | |||
工期:30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70.0 万元 | |||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等阶段设计相关服务等。对招标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照明、给排水、配套工程、景观桥及其相关配套按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图纸报批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及验收工作、设计管理(对本项目所有相关设计及设计工作之外的内容提供总控、协调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续服务: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组织专家论证、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报建、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配合竣工图审核等服务工作。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确保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提供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扫描件,以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明专业为准;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0月-2024年12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年份,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聘用证明相关材料)。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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