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道沟温泉项目一期工程(EPC)(第二次)(ESXE-202408QT-009001002)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E-202408QT-00900100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沙道沟温泉项目一期工程(EPC)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8-422825-04-01-1649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宣恩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善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县沙道沟镇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温泉体验设施、改造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开工到竣工的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2、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的其它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21 合同估算价:17000000.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 3.1 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投标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4个。(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需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下列要求:a.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b.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②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提供相应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4)施工负责人要求:①市政专业施工负责人:应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②房屋建筑专业施工负责人: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可由一人兼任(满足相应条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 (5)其他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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