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花都湖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花都湖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JG2024-2751)招标文件于202 4 年 6 月 7 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对招标 公告 相关内容的修改如下: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四 | 2.招标范围: 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花都湖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 1)工程勘察: 项目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改造范围内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①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超前钻)(如有);②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③工程测量(控制测量、房屋立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小型工程测量、地形图修补测)。 ( 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海绵城市专章编制,设计变更管理,配合完成各阶段报批报建手续,配合完成工程验收和竣工图审核,设计协调服务(含设计优化、驻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工作,配合相关评审等工作。 (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 | 2.招标范围: 华南国家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花都湖迁地保护示范区建设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 1)工程勘察: 项目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改造范围内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①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超前钻)(如有);②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③工程测量(控制测量、房屋立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小型工程测量、地形图修补测)。 ( 2)工程设计范围: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海绵城市专章编制,设计变更管理,配合完成各阶段报批报建手续,配合完成工程验收和竣工图审核,设计协调服务(含设计优化、驻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工作,配合相关评审等工作。 ( 3)工程施工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 |
十 | (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景观类设计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风景园林设计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二、对 招标 文件 修改如下: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投标须知前附表前附表 7.4.1 |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函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 中标价(建安工程费)的 10%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牵头办理 。 |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函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 中标价(建安工程费)的 10%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 |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三、合同工期 | (一)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 47个月,即从2024年1月至2027年11月。本项目工程实施的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2024年1月一2024年5月,完成前期立项、报批,前期咨询阶段。 2024年6月一2024年9月,完成项目设计、招标、施工许可证阶段。 2024年10月-2024年12月,完成工程量的80%。 2025年1月-2027年10月,完成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 2027年11月,完成竣工验收工程。 (二)合同总工期: XXXX日历天,其中: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30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 设计工期:方案确认后 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天内完成补充、修订。 | (一)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 47个月,即从2024年1月至2027年11月。本项目工程实施的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2024年1月一2024年5月,完成前期立项、报批,前期咨询阶段。 2024年6月一2024年10月,完成项目设计、招标、施工许可证阶段。 2024年10月-2024年12月,完成工程量的80%。 2025年1月-2027年10月,完成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 2027年11月,完成竣工验收工程。 (二)合同总工期: XXXX日历天,其中: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30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 设计工期:方案确认后 5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天内完成补充、修订。 |
评标办法附件四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1 |
评标办法附件 五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2 |
三 、 投标人编制须按以上修改内容为准,调整后的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 电子招标文件( GZZB)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四 、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五 、本补充公告对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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