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现举办上海之门浦东片区三岔港楔形绿地景观规划设计国际方案征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3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上海之门浦东片区三岔港楔形绿地景观规划设计国际方案征集。
1.2 项目位置: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内西北侧,地处长江、黄浦江、蕰藻浜三水交汇之处。
1.3 规划设计任务与范围:
(1)区域整体空间研究层次——南北整合、滨江联动
区域整体研究层次范围东北临长江,西至黄浦江,南至双江路,含三岔港楔形绿地、滨江森林公园和凌桥社区,总面积12平方公里,重点开展沿江风貌、生态空间、综合交通等专项研究。
(2)楔形绿地景观设计层次——绿色前厅、产城融合
楔形绿地景观设计层次范围为上海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楔形绿地范围,位于外环高速以南,双江路以西,总面积6.62平方公里,开展整体景观结构方案设计。
(3)重点地区详细设计层次——文艺汇场、江海门户
重点地区详细设计层次范围,主要针对翡翠山、艺海汇、滨江等区域进行绿地景观详细方案设计,对艺海汇、首开区等节点进行建筑风貌详细方案设计,总面积约为1.5平方公里。
1.4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1.5 征集设计周期:约80天。
2.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3. 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朱小锋、徐兴华、郝晴
联系电话:86-10-82575137—256/812
传真:86-10-82575840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 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且应具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设计经验。
4.2 应征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风景园林设计和建筑设计的相应资质或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应具有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应依其所属国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风景园林设计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3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4.1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4.4.2 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4.5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E-mail至征集指定邮箱kjysanbu@163.com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17:00(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将于2024年5月21日开通。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中午12 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
8.1 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A3版面设计文册、A0标准轻质展板、电子文件、模型和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3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5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6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1.7 应征建筑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权归属于应征人,但景观小品及其建构筑物除外。
8.2 应征设计补偿金
承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140万元(含税)。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承办单位将不予支付补偿金:
(1)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 奖项和奖金的设置
本次方案征集将评选出1个优胜设计方案,奖金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获奖的应征人需结合评审专家意见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要求对其应征设计方案进行一轮方案优化,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不含模型动画)。
8.4 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5 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和英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6 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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