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城投熙悦府项目设计(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城投熙悦府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二期)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合同宗地坐落于: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地块。总用地面积77293.71平方米,本项目为设计(二期),设计内容包含设计方案深化、报建及施工图,园林方案及施工图,室内方案及施工图,专项设计。二期总建筑面积约229392平方米,包含住宅塔楼(约26600平方米)、地下室(约35867.6平方米)。
主导使用性质:A区:二类居住用地(R2), B区:防护绿地(G2)。兼容使用性质:A区:商业用地(Bl)。
容积率:A 区:1.0<FAR≦3.0,B区:B区用作防护绿地。
计算容积率的建筑总面积:A区:69657.63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08972.89平方米(其中兼容商业用地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1794.58平方米),服务型公寓计容建筑面积占 商业(B1)部分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20%。B区:用作防护绿地。
绿地率:A区≥30%(须按附图所示设置12538. 37平方米开放绿地,不计入地块绿地率);B区:用作防护绿地。
建筑限高:≤100米(以室外地坪标高为起算基点)。
建筑密度:A区≤25%,B区用作防护绿地。其他土地利用要求详见顺规条件(2021)0117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暂定)为22.8823亿元,其中建安投资(暂定)13.9816亿元,最终金额以发包人审批金额为准。
注:以上所描述的建设内容仅为概述,最终设计内容与规模承包人需按招标人及规划、国土等相关行政部门要求进行。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1)设计服务期安排如下:
①建筑方案深化设计,自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
②建筑深化方案经招标人定版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图送审。
③建筑深化方案经招标人定版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 2 年。
上述设计关键节点时间包含完成送审图纸时间,但不含招标人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时间。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6602948.95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招标内容: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方案设计深化、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深化、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涵盖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如有)、电气设计(强、弱电)、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园林设计、室内设计、消防审查相关设计、装配式建筑全过程咨询设计(含构件深化设计及拆解)、绿色建筑设计、BIM地下室翻模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智能化设计(含光纤到户设计覆盖)、室外管线综合平衡等设计、标识设计、交通评估报告、地震安全评估报告、海绵城市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环评报告、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停车场交通设施及标识划线、外电设计、燃气设计、铝合金门窗二次深化设计、基坑设计、设计专家咨询评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的工作须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关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和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满足本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具体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本项目方案设计深化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外单独计费和支付。施工图与专项设计费则按中标人各对应分项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7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关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和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7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19 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19 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57-2221506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6层
邮 编: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57-22660481
传 真:0757-83133283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213-217号三楼自编之一房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2022 年 7 月 29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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