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宪法公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二次)磋商邀请
受如东县司法局、如东县金鑫交通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的委托,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就如东县宪法公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如东县宪法公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如东县宪法公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二次)
3.项目类型:工程
4.预算金额:77.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5万元)
5.最高限价:7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5万元),供应商书面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总价低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6.采购需求:项目位于如东县城中街道富民路与绿荫路丁字路口以北,绿荫路西侧至河道之间的滨水公园空间,南北向总长约230m,河道至绿荫路约70m,设计范围总面积约15000㎡。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设计周期:1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发包人确认。
施工工期: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②两项条件:
①项:具有业务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
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单位须具备以上条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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