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湘江风光带奥体新城段景观概念规划 | ||
项目编号 | 202500525 | 招选人 | 长沙市南湖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相关公告 | |
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湘江风光带奥体新城段景观概念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应选人参与应选。
1.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1.1项目名称:湘江风光带奥体新城段景观概念规划项目;
1.2项目预算:154.14万元(含税);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实施地点:长沙市;
1.5项目概况:长沙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湘江是城市发展的核心轴线,长沙湘江风光带作为长沙市最重要的滨水空间,承载着城市形象展示休闲娱乐生态保育等多重功能。奥体新城作为长沙市重点发展的片区之一,承担着提升城市能级完善公共服务的重要使命,其沿江带的景观规划对于提升城市品质凸显城市形象促进片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旨在依托奥体新城,通过景观概念规划,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多元生态可持续的滨水空间,打造集滨水休闲运动健康文化展示生态修复于一体的城市滨水活力走廊,成为长沙城市形象新名片。
规划范围:湘江风光带奥体新城段纵向范围为北起湘江特大桥(南三环),南至港子河之间区域,全长约7500米,横向范围为湘江至湘江大道之间的区域,纵深约20-200米。规划范围总面积约85公顷。
1.6服务周期:工作周期180个工作日,后续服务期一年;
1.7招选范围:湘江风光带奥体新城段景观概念规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分析项目概念与策略景观系统规划设计专题研究等,具体详见招选需求书;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应选人资格要求
2.1 应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应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独立应选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注册单位与应选单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应选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应选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应选人公章;
2.4独立应选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以提交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7万元的滨水类风景园林规划类似业绩。〔滨水类项目指位于水体(如河流湖泊海岸等)附近的项目〕
注: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应选人公章(如合同信息无法证明相关要求,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单位签字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5本次招选接受联合体应选,以联合体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应选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选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应选,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应选。(3)以联合体形式应选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应选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应选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应选的记录;
2.7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选或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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