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后溪村火烧仑河道整治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一都镇后溪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村自筹 ,招标人为 福清市一都镇后溪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福清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9485元,下浮13%,发包价为:25185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后溪村火烧仑河道整治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预算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89485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50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以及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 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2.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3. 本招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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