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汤岗子智慧景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汤岗子智慧景区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千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鞍山汤岗子智慧景区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鞍千行审批[2023]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疗养院院内
2.2工程规模:正门景观改造面积约624.5平方米,其中包括土方及拆除工程、路面铺装、土建工程、电气以及给排水工程等。沿途中轴线绿化铺装道路工程,改造面积约37318平方米,包括土方以及拆除工程、铺装工程、园建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电气工程等。亮化工程总亮化面积约34450平方米,其中建筑外立面亮化约579.8平方米。康养园区景观改造面积约9157平方米,包括土方以及拆除工程、铺装工程、园建工程等。中心湖改造将拆除原有2处景亭及1座铁艺桥,改造景观面积约4593平方米,包括土方以及拆除工程、铺装工程、园建工程等。智慧园区为机房软硬件设备搭建,整个景区弱电的综合布线,园区内的视频监控,广播系统等子系统。景区Vi工程即园区导视标志标牌。
2.3投资额:3997.0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649.6万元。
2.4本项目划分标段,共划分2(标段数)标段。
2.5招标范围:绿化工程设计为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相关审图、合同备案等手续的办理,提供全过程施工现场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智能化工程设计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相关审图、合同备案等手续的办理,提供全过程施工现场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2.6设计服务期:绿化工程设计为(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2)方案设计过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的编制;(3)初步设计过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
智能化工程设计为(1)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的编制;(2)初步设计过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 绿化工程设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智能化工程设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绿化工程设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智能化工程设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5)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6)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9日08:00时至2023年06月05日0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3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1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2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6.3投标单位开标前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6.4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疗养院内7号楼
联 系 人:陈奕光
联系电话:0412-2599266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鞍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49号(鞍山大剧院)三楼
邮政编码:114010
联 系 人:李冰、明润琦
联系电话:0412-2237778
联系传真:/
E—mail:aqgczx@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对炉支行
账 号:31814994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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