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四方智汇港二期项目-109、104a地块景观提升设计
竞标式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中车四方智汇港项目-JB-2025-01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车科技园(青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车四方智汇港二期项目-109、104a地块景观提升设计进行公开竞标式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竞标范围:中车四方智汇港二期项目-109、104a地块景观提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09地块接待中心周边区域、沿杭州路河道通道区域等景观面积约3000平方米,完成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施工配合;109地块其他区域景观面积约6300平方米,完成提升方案设计;104a地块靠近纵一路三角地区域景观面积约4500平方米,完成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施工配合;其他区域景观面积约1600平方米,完成提升方案设计。
2.服务期: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16号
4.质量标准要求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尊重原有建筑风格,保留其核心特征,与周边环境及园区建筑融合, 满足使用需求、色彩搭配合理、形式与质感丰富,增加立面的立体感。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5.其他说明: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本竞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人员和其他资格要求,并具备承担本竞标项目的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公司近三年(2022年6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与中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包括参股、控股、归属于同一母公司)近三年没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解除、潜在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2.联合体投标要求
(1)是否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是 否。
(2)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第1条款规定的资格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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