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心项目鹤翔公园下沉广场方案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方式邀请潜在响应人参加本项目竞价。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竞价公告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竞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体育中心项目鹤翔公园下沉广场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盐城市境内。
3、竞价内容及规模:鹤翔公园内两处下沉广场,总面积约6100平方米。其中,东侧下沉广场临解放路,呈椭圆状,面积约4800平方米;北侧下沉广场临大庆繁,呈半圆状,面积约1300平方米。需对两处下沉广场的墙面、楼梯、地面等部位进行改造,主要采取美化、修缮、遮挡等方式,达到较好的景观效果,确保改造后的下沉广场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统一,总体达到经济、实用、美观的效果。
4、 招标规模: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的额约为8万元。
5、 服务期:10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
三、响应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包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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