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教育局
关于选聘澄迈县白莲中心学校危房拆除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设计单位)的公告
(第二次发布)
为加快推进澄迈县白莲中心学校危房拆除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工作,我局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项目设计内容进行编制,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本次为第二次发布),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单位:澄迈县教育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澄迈县白莲中心学校危房拆除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2、项目位置:澄迈县白莲镇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对一栋2层旧宿舍楼及附属房拆除、新建挡土墙及围墙、一个150米塑胶跑道、一个篮球场及室外线路改造工程等,具体改造内容以设计编制为准,计划投资200万元。
4、项目暂定设计费用:最高限价6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审核批复金额×(1-所报下浮率)结算,若委托人增加其他服务事项,费用另行计取。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优质优价采购,请参考《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时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5号)文件精神,合理报价。
5、工 期:至项目完工交付为止。
6、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6.1、服务内容:设计规模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园林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6.2、服务质量要求:做好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提供相对应的报告材料。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三、编制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质资格条件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列入澄迈县失信黑名单企业不接受报名。
4、报名单位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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