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清流县九龙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6-2045年)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清流县九龙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6-2045年)编制
2.项目编号:HJFJ[CS]202504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4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4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5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主要要求 | 所属行业 |
1 | 《清流县九龙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6-2045年)编制 | 1.00 | 345000.00 | 项 | 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资格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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